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八章 综合监管与法治环境第五十一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建立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以清单管理规范权力运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自贸试验区内的省级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除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对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开展评比、达标等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