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建立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以清单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自贸试验区内的省级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除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对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开展评比、达标等活动。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