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第四十二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完善配套税收政策,逐步推行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自贸试验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造成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收政策。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