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应当优化内陆无水港布局,增强自贸试验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探索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

加快实现自贸试验区与东北其他地区口岸间互通互联,推进东北地区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物流配送、人才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协同配合。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