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探索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改革。省级以下国有创投企业实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事后备案制,简化其股权投资退出程序。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