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规定,按照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开展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立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相适应的新型金融支撑体系。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