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包括沈阳片区、大连片区和营口片区(以下简称片区)。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