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管理,以及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