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第二十条有效积极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鼓励香榧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香榧系列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品牌竞争力。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