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养护人应当按照养护技术规范对古榧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倡导使用生物农药或者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得使用无产品标识、质量检验合格证、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的化肥和农药。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