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乱丢乱倒乱排废弃物、污泥、污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