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