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可以在居民(村民)公约、管理规约、行业协会章程中约定文明行为相关内容,由成员共同遵守。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