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各级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学校、医院等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活动。

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活动。

鼓励控烟志愿者组织、有关社会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