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五章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第四十条有效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应当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避免和减少病媒生物危害的发生。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