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第312条有效(《刑法修正案(六)》第19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取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07年11月6日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