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有效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根据其职能分工提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8年1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