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已修改国际商事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国际商事法庭作出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