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已修改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成立的执行担保,不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