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九条已废止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规定禁毒方面的内容,开展禁毒宣传,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