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