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二章 餐厨废弃物的投放、收运和处置第十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运和处置。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环境事件和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