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邮政、快递、物流等经营单位发现客户委托运输、寄递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委托运输、寄递易制毒化学品,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