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

已修改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18年11月29日
施行日期
2019年1月1日
条文数
1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18年11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河长、湖长的具体设立和调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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