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接到电梯事故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督促指导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进行现场救援或者消除隐患,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