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十八条有效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