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依法开展电梯销售业务,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对其销售的电梯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性能负责。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