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主要街道、重点地区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