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海洋牧场综合执法体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其他部门在海洋牧场海域内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其他部门应当协同配合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海洋牧场综合管理职责。

海洋与渔业、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在海洋牧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