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的规划编制、产业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经营规范、权益保护、安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