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国家公祭活动顺利进行,加强对国家公祭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凝聚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