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有效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
- 制定机关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14年9月30日
- 施行日期
- 2014年9月30日
- 条文数
-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4年9月26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设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