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国家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