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防治大气污染应当遵循规划先行、源头治理、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