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列席会议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