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接受辞职和补选第六十七条已修改补选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