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