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