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推动,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推进文明祭扫,规范殡仪服务;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