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