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而开展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环境卫生治理、农村改水改厕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