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乡村规划制定第十一条有效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包括县域乡村发展战略、目标、布局、规模,重要公共设施布局,乡村规划编制要求,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指引等内容。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