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第五章 人才服务与保障第五十四条有效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