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除抢险、救灾、救护和执法等车辆执行任务外,禁止机动车、畜力车进入净月潭风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净月潭风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内常驻单位和居民的机动车、畜力车,应当经净月区管委会批准并办理通行证后,方可凭证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在净月潭风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内进行载客游览、观光等活动。净月潭风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内,应当使用清洁能源的观光游览车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