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本条例在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改革中有不适应的条款,可以由省人民政府提出,由省人大常委会作出调整或者暂时停止执行的决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