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