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禁止在保护区内猎捕、猎杀和收购、贩运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按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