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安全便捷、规范服务的原则。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