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立法条例/第二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八条已废止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