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按时交存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存;逾期不交存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