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会同有关团体建立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